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根据《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乐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的通知》(民人社〔2021〕59号)精神,民乐县教育系统计划招聘8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幼儿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民乐县生源(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及相近相关专业;
5.具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时人员管理。
2.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3.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由县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4.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待遇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协商确定,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大学生自主择业。
四、报名
有招聘意愿的毕业生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到民乐县教育局人事人才股314办公室咨询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2021年7月31日
五、组织招聘
报名结束后,按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与幼儿园双向对接的方式,由民乐县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幼儿园开展双向对接幼儿园根据双选会对接毕业生情况组织面试,确定招聘人员,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上报人社局备案。
民乐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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