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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凉州区城区学校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工作170人公告

2019-08-19 15:52:53     来源:京佳教育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切实解决凉州区城区学校教师不足的问题,现决定从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园)中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选调教师共计170名,其中:

  1.高中25名(含职业中专)。语文5名、数学3名、化学4名、英语6名、政治3名、历史3名、生物1名。

  2.初中44名。语文7名、数学8名、物理5名、英语7名、政治4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音乐2名、体育4名、美术1名、计算机3名。

  3.小学71名。语文27名、数学27名、英语8名、音乐1名、体育3名、美术3名、计算机1名、心理健康1名。

  4.幼儿园30名。

  高中(含职业中专)、初中、小学各学科及幼儿园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当达到1∶3以上,如不足1∶3时应当核减相应比例学科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园)在岗教师。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者方可参加选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初始学历为师范类本科教师或学历为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工作时间可放宽至2018年7月31日以前。

  3.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在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即报考高中和职业中专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中师(幼师)及以上学历。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即报考高中和职业中专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

  6.报考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报考幼儿园的教师专业不限。

  7.农村完全中学教师只限报初中、职业中专、高中岗位,不得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

  8.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9.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19年8月16日8时至18日18时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准考证(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确认)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18日20时前报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2.若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工作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教师所报岗位分高中组(含职业中专)、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四个组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笔试

  1.高中(含职业中专)、初中、小学的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理论知识,幼儿园笔试内容为幼儿师范专业知识及教育理论知识

  2.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3.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笔试成绩。经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笔试成绩在区政府政务网及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分学段对应学科选调计划确定面试人员,选调计划在5人以下按1∶3确定,选调计划在5人以上(含5人)按1∶2确定,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主考官根据面试试题,直接向应试者提问。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主考官提问时间计算在内)。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150分)/150×100×60%+面试成绩(100分)×40%+加分即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加分项如下:

  1.夫妇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及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加1分(夫妇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边远贫困地区的张义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加1分。

  3.在区属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加1分。

  以上三项中只加一项,不累计加分。

  (五)公布总成绩及名次

  经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照报考学科,对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及名次在区政府政务网及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各学科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城区学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学科计划、总成绩,分学科按照高中(含职业中专)、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依次确定选调对象并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缺学科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选调人员工作分配

  按照学校、学段、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选调教师依次自愿选择学校(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根据中共凉州区委组织部、凉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规定〉的通知》(凉组织发〔2015〕38号)精神,选调教师现为中、高级职务的,选调单位若无中、高级职务空岗时,暂按低一级职务聘任。

  (八)办理手续

  选调人员工作分配后,由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州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0935-2232601,区教育局0935-2212693。

  凉州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gsliangzhou.gov.cn/lzqjyj/gkml/gkwj/201935.htm?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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