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静组发〔2020〕18号)文件精神,静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静宁县教育系统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名额5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和三校生)。
4.年龄条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7日-3月31日(截止18:00)。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毕业生填写《静宁县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静宁县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与个人简历一并发送至邮箱(396304306@qq.com)。
(二)资格初审。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试测评。面试测评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1.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原件及附件2、附件3、个人简历纸质版。
2.面试测评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经面试测评合格、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毕业后,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教育局报到。7月底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在静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对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联系方式:电话0933-2527799、13830313123(杨老师)QQ :396304306
附件:1.静宁县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列表
2. 静宁县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3. 静宁县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表
静宁县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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